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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周某梅“故意杀人案”,死刑!缓期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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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9 15:51: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鄂州中院发布6起毒品犯罪典型案例。其中一例为“周某梅故意杀人案”,涉吸食毒品致幻杀害他人,受害者为未成年人。

案情简介

被告人周某梅有近7年的吸毒史。案发前,周某梅吸毒产生幻听,怀疑经常与其子玩耍的被害人危某欲对其子不利,遂起心杀害危某。2022年12月31日,周某梅利用危某来其家中的机会,持刀将危某杀害。

判决结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梅非法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周某梅杀害未成年人,手段特别残忍,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且亲属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损失并取得谅解,可以从轻处罚。因此对周某梅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限制减刑。

法官说法

吸食毒品会导致人体中枢神经兴奋、抑制或者致幻作用,本案被告人周某梅与其丈夫李某长期吸食毒品,两人均曾因吸食毒品被行政处罚,后仍长期吸食毒品。被告人因吸毒致幻,怀疑被害人欲对其子不利,遂将被害人骗至无人处,持刀杀害被害人。通过本案的办理,还发现被告人的丈夫李某有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事实,人民法院依法对李某判处刑罚。该案的办理充分反映出毒品对个人及社会的危害,也体现出人民法院依法惩治毒品犯罪分子的立场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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