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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3地拆迁公告!补偿标准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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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9 09:04:57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5月6日,鄂州市华容区自规局
发布征收土地公告
(华容土征字[2024]02号)
其中明确
这三地将征收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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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截图

信息显示,本次征收土地的范围涉及华容区华容镇周汤村、熊皮村、刘花村集体农用地7.7994公顷(含耕地6.8219公顷),建设用地1.2549公顷,共计9.0543公顷。其中周汤村0.9896公顷、熊皮村5.2133公顷、刘花村2.8514公顷,土地用途为公路用地,拟建鄂州市华容区三号路(三期)项目。

具体补偿标准以《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为准 ,华容镇青苗补偿每亩2200元、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每亩60600元(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60%)。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华容区被征收土地上的青苗和着物补偿标准》(华容政发【2021】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据实结算。

本次征地拟采取货币补偿的途径安置,安置补助费支付给鄂州市华容区华容镇周汤村、熊皮村、刘花村以后,应安置的农业人口由鄂州市华容区华容镇周汤村、熊皮村、刘花村负责统一安置。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如调剂安置的补助费可以支付给被安置人,由其自谋职业,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统一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
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持相关权属证明
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逾期未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
其补偿内容以调查结果为准

对于抢栽、抢种
或抢搭、抢建的地面附着(属)物
不予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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