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法律尊严与权威,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现决定对下列失信被执行人予以曝光。欢迎广大群众转发,向法院举报失信被执行人的位置和财产线索,举报电话:027-60698763。
上述失信被执行人必须自曝光之日起15日内到人民法院如实申报财产,履行法定义务。否则,人民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予以制裁。对逃避、阻挠、抗拒和不协助执行者,坚决采取罚款、拘留等民事强制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对举报重大财产线索属实的,人民法院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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