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弘扬社会正气,鼓励和支持见义勇为行为,鄂城区委政法委拟确认邵国富事迹为见义勇为行为。根据《湖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现对邵国富主要事迹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9月9日开始至2024年9月15日结束,为期7天。
公示期间,请广大群众进行监督评议。如有问题、意见、建议,请在规定时间内,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实名向鄂城区委政法委反映,联系电话:027-60876361。
中共鄂城区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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