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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一房地产公司被查!罚款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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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鄂记人生
时间:
2024-9-5 14:45
标题:
鄂州一房地产公司被查!罚款100000元!
近日,鄂州市市场监管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
鄂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嫌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和形象作广告宣传。
经查,该公司
在其一楼销售大厅发布标题为“某省厅领导莅临鄂州某广场视察指导工作”“市委市政府领导莅临鄂州某广场视察指导工作”电子广告牌,并附有多名省、市领导视察该公司的工作照用于商业广告宣传
,涉嫌误导公众以为该公司与国家机关存在特定联系。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鄂州市市场监管局
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上述违法广告,并处罚款
100000
元
,上缴国库。
鄂州市市场监管局在此也提醒各位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在制作、发布商品、服务广告时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广告法律法规规定,对于禁止性条款有足够认识,严禁触碰法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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