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大型货车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决定在大桥路双向机动车道的最右侧车道设置为大型货车专用车道,已安装设置“大型货车靠右行驶”交通标志,同时将对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采取电子抓拍的措施。现将上述共4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进行公示。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之后将对有关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依法管理。
望广大交通参与者相互告知,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特此公告。
鄂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二О二四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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