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0日是我国传统节日“七夕节”,恰逢周六(非法定工作日),为满足广大青年“七夕节”办理结婚登记的美好愿望,进一步提升婚姻登记便民利民服务水平,华容区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将在8月10日正常开展结婚登记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时间
8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办理地点
华容区华容镇体育路66号区政务服务中心(图书馆)1楼
三、咨询电话
027-60586917
四、结婚登记的条件
1.婚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
2.男女双方自愿结婚;
3.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4.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5.男女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6.男女双方无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7.男女双方持有规定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证明材料。
五、需要提交的证件材料
一)男女双方有效户口簿
1.户口簿首页、本人页面均应加盖户口登记机关的户口专用章且印章一致;信息如有更改、内容增减的,必须加盖户口签发派出所印章。户口簿因污损、残缺不能辨认的,应当到公安部门更换户口簿。家庭户的居民,需提交整本户口簿。集体户的居民 ,需提交本人页原件及加盖保管部门印章的首页复印件。
2.户口簿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住址等信息完整,其中姓名、身份证号须与身份证上一致;户口簿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应为“未婚”、“离婚”、“丧偶”,不一致的请先到公安部门更改。
3.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应当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二)男女双方有效居民身份证
1.身份证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应当与户口簿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先到公安部门更正。
2.身份证超过有效期或损毀的,应当到公安部门换发新身份证;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到公安部门办理临时身份证替代身份证使用。
三)双方均非湖北省户籍的居民,需提交鄂州市有效居住证。
四)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照片必须为同一底版的近期免冠证件照,不得使用合成照、生活照、艺术照或过度修饰( 与实际差别大)的照片等。
五)现役军人需由团级以上部队政治机关出具《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以及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或士兵证等证件。
六、温馨提示
为提高结婚登记办理效率,请新人提前通过“鄂汇办”APP进行网上预约,如有疑问及时电话咨询工作人员。美好的婚姻需要两个人用心经营,只要双方相爱相守,每天都是好日子!希望大家理性选择登记日期,避免人员聚集!祝愿所有新人幸福美满、百年好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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