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延长鄂州市202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时间的通知》(鄂州医保发[2024]3号)文件规定,延长我市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时间,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缴费时间:
集中缴费期截止时间由2024年2月29日延长至2024年3月31日。
二、缴费标准:
个人缴费380元/人/年,财政补助640元/人/年。
三、待遇享受期:2024年3月31日(含3月31日)前缴费的,待遇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之间参保缴费的,自缴费之月起第4个月的1日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四、缴费渠道:
1)线上缴费渠道:楚税通、鄂汇办APP;
2)线下缴费渠道:农商行、汉口银行、中行、农行、工行、建行等各银行网点,市、区税务服务大厅。
请尚未成功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抓紧时间通过以上方式缴费;首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参保信息存在问题的居民,请就近到市、各区医保经办机构或社区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后再缴费。
附: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地址及参保服务咨询联系电话
鄂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