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1月25日,鄂州太和派出所民警在日常统一清查行动时,发现一辆面包车形迹可疑,于是将其拦停进行检查。在对该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车内装有大量烟花爆竹,且驾驶员无法提供危险品运输资质证相关证件,车辆也非危爆物品运输特种车辆。民警随即将驾驶员带至派出所进一步查证,车辆内烟花爆竹现场进行扣押。
经查,驾驶员骆某家是开有一家烟花爆竹专卖店,为获取利益,自己开车,用来运输烟花爆竹。经清点,车内运载各类烟花爆竹40余箱,且无相关手续,属于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目前,骆某已被太和派出所行政拘留。
02
1月5日,省安委会督查梁子湖区太和镇兰珍烟花爆竹专营店烟花爆竹经营管理情况时,发现该店1件鞭炮包装未见生产厂家等信息,产品不符合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中5.1.2条的国家标准要求。
兰珍烟花爆竹专营店违反《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依据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没收经营1件包装未见生产厂家等信息的鞭炮的行政处罚。
03
1月初,有网友举报葛店生鲜易*生活超市(紫菱东岸店)无任何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资质以及消防许可违规售卖烟花,纵容买家夜晚24点以后燃放烟花爆竹扰民。
经核实,生鲜超市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但存在跨店经营情况,已对跨店经营的烟花爆竹进行没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