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
我市又从中度污染
恶化到了重度污染
相关部门预计
本轮污染过程16日基本结束
为缓解雾霾天气不利影响
1月15日上午
我市发布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根据鄂州市改善空气质量的工作需要及《湖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97号),鄂州市人工影响天气中心适时按照中部战区空军指令,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为保证作业安全,特作如下公告。
一、作业时期:
1月15日8时至1月19日8时止
二、作业地点:
泽林作业点(经度114°53′13″,纬度30°19′36″)
蒲团作业点(经度114°43′10″,纬度30°24′19″)
沙湾作业点(经度114°36′40″,纬度30°15′17″)
三、作业装备:
BL型火箭发射架、BL-1A型防雹增雨火箭弹。
四、作业范围:
射击高度6.5千米,射击半径7公里,射击范围100平方公里。
五、人工影响天气使用的作业工具,属于火药发射爆炸物品,作业场所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周围50米范围内严禁围观,以防出现意外伤害。禁止以火箭为背景进行照相、摄影等活动。
六、在作业区域内发现有落地未炸的弹头或超重弹片时,发现人不得擅自处理,应报当地公安机关或当地政府及市人影中心,因自行处理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在作业区域内如发生人员安全事故,当地政府和群众应及时送医院进行抢救,并报当地公安机关及市人影中心。
鄂州市人工影响天气中心联系电话02753083017,手机15926016518。特此公告!
鄂州市人工影响天气中心
2024年1月15日